- 发布时间:2025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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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:
为更好地服务患者,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我院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》、国卫办财务发【2025】5号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及国卫财务经便函【2025】34号《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》等文件要求,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,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:
一 门诊预交金概念
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还没有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内容时(如没有开具医嘱)就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,此时医院未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。
二 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
1. 在门诊挂号时,患者预交的诊察费;
2. 放疗、化疗、口腔正畸、血液透析、产检等按照疗程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,一次性预交的资金;
3. 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等情形预交的资金;
4. 实施日间手术的患者术前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;
5. 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。
三 我院取消门诊预交金采取的措施
1.取消门诊预交金,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。就诊前只缴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察费,诊察结束后,如需进行取药、检查、治疗等,可通过自助机、健康聊城、收费窗口等方式进行缴费结算。
2.在患者自愿且有必要的前提下,也可不限额度在门诊预存费用。
四 预交金退还方式
1. 健康聊城线上充值的,患者就诊结束后,3个月内由健康聊城线上自主退款;
2. 自助机终端充值的通过自助机退款选项退出余额;
3. 通过收费处窗口交费以及其他无法线上退款情形的,患者就诊结束后,由窗口退出剩余款项。
咨询电话:
本部院区:0635-2342254 华美院区:0635-7121601